发票新规施行后的税收分类简码使用方法
来源: | 作者:SeawL | 发布时间: 2021-03-24 17:21:29 | 36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规速递

国家税务总局第4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公告所提到的“简称”,即V2.0.17-20171128版开票软件显示的“简码”,是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简称。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简码”的意义在于引导纳税人在开票时正确使用“税收分类编码”,规范企业开票行为。至此,“税收分类编码”在一张发票的角色从幕后走向了前台。

如何开具具有“简码”的发

例如:某制造业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商品名称“低压电流互感器”,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变压器整流器”。那么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变压器整流器*低压电流互感器”,这样的发票才算符合文件规定的发票。经营住宿业务的企业开具发票时,增值税发票票面上应显示并打印“*住宿服务*住宿费”。

最新版开票页面

各位企业会计及开票人员一定要再三留心!只要是2018年1月1日之后,由V2.0.17-20171128版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一定要有“简称”,并且简称匹配正确。

如果发票票面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目前依然可以作为企业的报销和入账凭证,但还是建议纳税人按照规定将开票软件尽快升级到最新版本。但是如果出现类似“*生活服务*+“租赁”这样的匹配错误,即使税率正确,也是不合规发票,并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这是因为“简称”与“税收分类编码”息息相关并且一一对应!但是两者名称并不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开票界面两个名称不同不必惊慌,保证“税收分类编码”选择正确才是关键!

“商品名称与税收编码”检测平台

为了解决企业的简码匹配需求,诺诺网正式推出“商品名称及税收编码”检测平台。财务人员可通过输入“商品名称”或“税收分类编码”自动匹配出商品“简码”的结果。对于陌生的商品名称还可以运用“智能编码”推荐相关的“税收分类编码”结果。

“商品名称与税收编码”检测平台

 

随着V2.0.17-20171128版开票软件的广泛使用,开具发票对企业办税人员的税务知识有了更高的要求。诺诺网“智能编码”也针对本次新规进行了相关的升级,企业商品名称“简码”匹配功能即将上线!

“智能编码”是由航天信息旗下诺诺网团队自主研发的帮助企业一键匹配商品税收分类编码的高效智能软件,上线以来得到了各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全国得到广泛使用,并在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办的2017中国ICT企业家大会上荣获“2017中国税务领域年度创新产品”殊荣。

智能编码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编码基础库以及用户实际操作的样本数据库,结合双重人工审核过滤机制,在云端大数据智能分析的基础上,为企业用户提供快速准确的税收分类编码自动匹配的功能。